公司治理、 CSR、 信用評等 精選文章 集團合併淨利之試作—以台塑及遠東集團為例 2024-09-05 高妮瑋 集團常續利益是GCRI計算所需的一項數據,然如果只是簡單的將集團成員的常續獲利予以加總,而未調整集團成員間交易產生的未實現關係人交易損益及集團成員間相互投資所取得的投資收益,計算結果將因計入未實現損益及重複損益而失真。考量台灣集團的成員公司彼此參股、相互投資狀況比關係人交易更為常見,故抓大放小,先調整集團成員公司相互投資所取得之投資損益。本文說明集團成員間投資認列的投資損益調整過程,以計算集團合併常續利益 查看完整內容 本文為付費文章,立即訂閱觀看全文 ➢ 相關關鍵字: 集團企業、 IFRS、 財報分析、 交叉持股、 169期 ➢ 延伸閱讀 科技類企業集團控股型態(I)──宏碁集團 金融控股集團控股型態──中華開發金控 科技類企業集團控股型態(II)──大同集團(完成)
集團常續利益是GCRI計算所需的一項數據,然如果只是簡單的將集團成員的常續獲利予以加總,而未調整集團成員間交易產生的未實現關係人交易損益及集團成員間相互投資所取得的投資收益,計算結果將因計入未實現損益及重複損益而失真。考量台灣集團的成員公司彼此參股、相互投資狀況比關係人交易更為常見,故抓大放小,先調整集團成員公司相互投資所取得之投資損益。本文說明集團成員間投資認列的投資損益調整過程,以計算集團合併常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