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CSR、 信用評等 精選文章 台灣上市櫃公司換手個案集(二十四):大成鋼集團 2024-03-05 吳炳義 在案例分析中發現 ,若併購公司有較明確的發展目標,再進行併購,不管是併購公司,還是標的公司,在換手後,可能對其營運都有較正面的助益。 本期介紹以取得通路為收購目的之大成鋼集團為例,檢視在併購公司有較明確的發展目標下,是否對併購雙方都有益處。本文首先說明其擴張歷程及入主各上市(櫃)公司之過程,以及TEJ認定改歸集團之時點 查看完整內容 本文為付費文章,立即訂閱觀看全文 ➢ 相關關鍵字: 集團企業、 併購、 集團歸屬、 鋼鐵業、 經營權、 166期 ➢ 延伸閱讀 科技類企業集團控股型態(I)──宏碁集團 金融控股集團控股型態──中華開發金控 科技類企業集團控股型態(II)──大同集團(完成)
在案例分析中發現 ,若併購公司有較明確的發展目標,再進行併購,不管是併購公司,還是標的公司,在換手後,可能對其營運都有較正面的助益。 本期介紹以取得通路為收購目的之大成鋼集團為例,檢視在併購公司有較明確的發展目標下,是否對併購雙方都有益處。本文首先說明其擴張歷程及入主各上市(櫃)公司之過程,以及TEJ認定改歸集團之時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