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CSR、 信用評等 從「集團觀點」看台灣汽車產業發展-個案研究:馬自達與Master Win集團 2021-03-05 謝明珠 延續上期(147期)我們介紹之六和集團,本期我們將繼續探究馬自達集團。從股權結構來看,與福特六和汽車(股)是「合資」公司不同,台灣馬自達汽車(股)是「獨資」企業;另外,有別於美國福特經營權穩定,日本馬自達曾有過經營權更迭、且目前股權較分散-致日本馬自達由「專業經理人」治理,而美國福特則是「家族企業」… 查看完整內容 本文為付費文章,立即訂閱觀看全文 ➢ 相關關鍵字: 最終控制者、 集團歸屬、 汽車業、 148期 ➢ 延伸閱讀 科技類企業集團控股型態(I)──宏碁集團 金融控股集團控股型態──中華開發金控 科技類企業集團控股型態(II)──大同集團(完成)
延續上期(147期)我們介紹之六和集團,本期我們將繼續探究馬自達集團。從股權結構來看,與福特六和汽車(股)是「合資」公司不同,台灣馬自達汽車(股)是「獨資」企業;另外,有別於美國福特經營權穩定,日本馬自達曾有過經營權更迭、且目前股權較分散-致日本馬自達由「專業經理人」治理,而美國福特則是「家族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