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薪酬委員會設置現況概述

  • 廖益均
為健全公司治理,提升薪酬委員會法律地位,期使公司經營績效與董監事薪酬成正比,減少肥貓產生;我國於99年11月通過增訂證交法14-6條,並於100年3月公布《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以下稱設置辦法)》,強制所有上市櫃公司須於100年12月前設立薪酬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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