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CSR、 信用評等 債券型基金信用風險評估:2002/07 2002-07-05 編輯部 自2002/3起,債券型基金需揭露獲利來源註1,目的自然是,藉此偵察基金不尋常的資本利得,再進一步調查是否作價過頭。 現已有3期資料,表一所列即處分損益比重較高者;坦白說,單就這比重,難以遽下論斷。 查看完整內容 本文為付費文章,立即訂閱觀看全文 ➢ 相關關鍵字: 36期 ➢ 延伸閱讀 1995年上市上櫃公司信用評等 各產業評等結果比較及摘要說明 金融機構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