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券型基金信用風險評估:20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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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2/3起,債券型基金需揭露獲利來源註1,目的自然是,藉此偵察基金不尋常的資本利得,再進一步調查是否作價過頭。 現已有3期資料,表一所列即處分損益比重較高者;坦白說,單就這比重,難以遽下論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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