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核算金融聯盟(PCAF)方法學第二版-新增主權債和碳移除量

  • 廖怡媛
PCAF第二版準則新增第七項資產類別「主權債」和特定項資產類別「碳移除量」的衡量,其方法係先經蒐集相關利害關係人(包含金融機構、政策制定者、數據提供者、顧問和NGO)之意見 ,後由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 (GHG Protocol)審核。由於第一版準則中,前六項資產類別之溫室氣體衡量對象為「一般企業」、「房屋」和「車輛」;主權債的溫室氣體衡量對象則為「國家」,因此將其新增為第七類資產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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