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企業捐贈與研發支出談企業社會責任

  • 廖益均
上篇文章我們以溫室氣體排放為例,說明企業行為若存有「負的」外部性會導致市場失靈,以及政府(國際)如何干預尋求解決之道。然而,企業許多作為亦可能有「正的」外部性,企業自利的結果,常使得該類行為之投入低於社會效率水準;有別於企業負外部性之行為,對於企業正外部性之行為,目前政府並未強制立法干預要求企業必須遵守,僅多透過「道德」勸說來鼓勵企業「自願」多履行。企業捐贈與研發支出即為二例,就內部效用而言,企業捐贈可以達到行銷目的,而研發支出則可提升核心競爭力,兩者均屬於對企業有利之行為;而就外部性而言,捐贈可以幫助他人,研發支出則可改善人類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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