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RS 9從2018年上路後,對金融資產減損的提列改採「預期損失模式(Expected Loss Model)」,評估預期信用損失(Expected Credit Losses,以下簡稱ECLs)。依IFRS 9的規範,評估ECLs的方法除了正規的「一般作法(General Approach)」外,非金融業於營運活動所產生的金融資產 ,得採用「簡化作法(Simplified Approach)」。本刊於2016/5已說明過「一般作法」,本文說明「簡化作法」,並以62家應收帳款達100億以上的公司為對象,觀察相關的揭露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