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RS9金融工具減損衡量-預期損失模型

  • 程弈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為了解決2008年全球金融風暴時,許多金融工具的信用風險已顯著增加,但根據國際會計準則(IAS)第39號「金融工具:認列及衡量」金融工具減損提列係採已發生損失模型(Incurred Loss Model),僅於該金融工具有客觀減損證據(已發生違約或顯著財務困難等)時才須認列減損損失,導致低估減損損失與高估相關利息收入等問題,財務報表無法忠實的反映金融工具可能的風險。因此,2014年7月正式發布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以下簡稱IFRS9),預計2018年1月1日生效,將取代現行的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其中,IFRS9的金融工具減損提列改為預期損失模型(Expected Loss Model),金融工具於原始認列後,須定期評估信用風險是否顯著增加及將未來可能發生事件的影響納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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