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評等、 166期、 選股策略 證券商資本適足比率(BIS)-選擇權Delta-Plus與簡易法的比較 2017-05-05 吳雅芬 證券、銀行及保險等金融服務機構,主要有三大經營原則,分別為安全性、收益性及流動性,其中以安全性為首要原則,尤其經歷次貸風暴、亞洲金融海嘯等重大金融事件爆發後,金融機構對安全性控管變得更為謹慎,進而規範2018年須全面實施BASEL III,計提適足資本將變得更為嚴謹與保守。資本適足比率主要以BASAL的三大支柱針對信用、市場及作業等三大風險面向計提適足資本,其中第一支柱(即最低資本要求)則規範了對不同風險應計提的適足資本。 查看完整內容 本文為付費文章,立即訂閱觀看全文 ➢ 相關關鍵字: 避險、 選擇權、 市場風險、 金融業、 125期 ➢ 延伸閱讀 滬、深港通對中國證券市場風險影響之探討 修訂後「BaselⅢ:危機後之改革」及作業風險新標準法 近期國內外壓力事件之研究
證券、銀行及保險等金融服務機構,主要有三大經營原則,分別為安全性、收益性及流動性,其中以安全性為首要原則,尤其經歷次貸風暴、亞洲金融海嘯等重大金融事件爆發後,金融機構對安全性控管變得更為謹慎,進而規範2018年須全面實施BASEL III,計提適足資本將變得更為嚴謹與保守。資本適足比率主要以BASAL的三大支柱針對信用、市場及作業等三大風險面向計提適足資本,其中第一支柱(即最低資本要求)則規範了對不同風險應計提的適足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