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併購相關法規及其影響

  • 劉衍伶
為提升我國金融機構國際競爭力,政府於2000年及2001年相繼通過「金融機構合併法」及「金融控股公司法」,使得總機構家數快速減少,亦整併成16家金融控股公司,改善了金融機構體質,致獲利空間得以放大。 針對一般企業,2002年及2004年亦分別通過「企業併購法」及「企業併購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帶動併購活動日益活絡,轟動一時的併購案亦不在少數,而今年經濟部啟動了企業併購法大幅度修正,希望打造一個對併購交易更友善的環境。 因此,我們藉由此次企業併購法修法的機會,將以上的併購法規的制定背景、目的、內容作個回顧,並就其影響讓讀者一窺併購市場的輪廓。

➢ 相關關鍵字: 103期

➢ 延伸閱讀

置頂

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