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金融信用風險評估模型建構之研究

  • 林萍珍 潘秋梅
我國金管會為建構優質金融環境,規定自2007年起實施新巴塞爾資本協定 (New Basel Capital Accord,Basel II),加深金融機構對風險管理的重視。本國銀行依照金管會的規定期程,於2008年建置完成最低資本要求、監理審查、市場紀律三大支柱。展開信用風險、市場風險、作業風險、法律及遵循風險、流動性風險與銀行簿利率風險的逐步量化。輔佐銀行以整體宏觀的角度,全方位整合現有業務,善用風險管理工具,具體而微地植基於交易層,調整資產負債結構,健全經營體質,實現報酬與風險相對稱、資產配置最佳化(optimum)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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