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sel III 流動性風險衡量、標準、及控管之國際規範簡介

  • 羅靖霖
2007年中期開始的全球金融海嘯,部分銀行由於流動性不足而導致財務危機。有鑑於此,巴賽爾銀行監理委員會(Basel Committee On Banking Supervision,BCBS)於2008年9月發表了”Principles for Sound Liquidity Risk Management and Supervision”一文,列出了17項銀行流動性管理指導原則。主要針對銀行高層管理人員及董事會的責任、流動性政策制度、流動性風險(含資產負債表外項目)之辨識、衡量及管理、壓力測試、緊急籌資計畫(Contingent Funding Plans;CFPs)、和公開資訊揭露等議題提出建議。後於2009年12月發表諮詢文件”International Framework for Liquidity Risk Measurement ,Standards and Monitoring”,訂定出2項流動性衡量比率:流動性覆蓋率(Liquidity Coverage Ratio)及淨穩定資金率(Net Stable Funding Ratio),透過此2個國際共通的比率來衡量銀行短期及中長期流動性風險。Basel III完整內容已於2010/12/16對外公布,最終版本對上列兩個衡量比率之組成及認定做了不少的修正。此2比率將隨BaselⅢ的實施納入,2011年至2014年為流動性覆蓋率的觀察期,自2015年起需符合最低規定;淨穩定資金率的觀察期為2012年至2017年,自2018年起需符合最低規定。觀察期間BCBS會視各國情況再針對此2比率的組成及權重做部分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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