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RI效力檢驗:失誤率、違約率及調等率

  • 李冠皓陳惠玲
我們期待一個有效的信用評等系統(或信用風險分級系統)應該是: 凡歸入低風險之公司,都不違約;凡屬最差之等級,都違約 這很難,在統計上,前者要求的則是型Ⅰ錯誤之機率(α)為0,後者要求的是型Ⅱ錯誤之機率(β)為0──不確定的世界裏,很難有一種判別準則好到兩種失誤均為0。退而求其次,我們改變期望: 等級越差的公司/債券,越快、越多違約;反之,越慢、越少違約 也就是,等級的相對次序,能代表違約可能性的相對大小、及快慢。而為了使用方便,最好能夠 調等頻率不要太高、調等級距不要太大 免得,債券持有人常需調整投資組合、或放款人調整放款條件。另外,若市場風險意識夠強,會將違約可能性加碼至利率,則應可看到 等級越差,借款息越高;反之,則較低──信用風險貼水 本文即循此要求,逐一檢驗TCRI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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