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CSR、 信用評等 34號公報對94年每股淨值影響數 2006-03-05 江哲旻 依34號公報附則,金融資產負債重新衡量後,與帳面價值間之差額應依下列方式處理(34號公報第141段): 列為會計原則變動累積影響數: (1)屬於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商品 (2)屬於公平價值避險之衍生性金融商品 (3)不符合新公報避險會計的衍生性金融商品 查看完整內容 本文為付費文章,立即訂閱觀看全文 ➢ 相關關鍵字: 58期 ➢ 延伸閱讀 會計國際接軌因應之道:企業分析與評價關 國內財報與IFRS差異概述 IFRS影響數之試估方法
依34號公報附則,金融資產負債重新衡量後,與帳面價值間之差額應依下列方式處理(34號公報第141段): 列為會計原則變動累積影響數: (1)屬於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商品 (2)屬於公平價值避險之衍生性金融商品 (3)不符合新公報避險會計的衍生性金融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