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號公報對94年每股淨值影響數

  • 江哲旻
依34號公報附則,金融資產負債重新衡量後,與帳面價值間之差額應依下列方式處理(34號公報第141段): 列為會計原則變動累積影響數: (1)屬於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商品 (2)屬於公平價值避險之衍生性金融商品 (3)不符合新公報避險會計的衍生性金融商品

➢ 相關關鍵字: 58期

➢ 延伸閱讀

置頂

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