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CSR、 信用評等 基本等級之製作 2004-03-05 陳惠玲;蕭惠元 TCRI步驟Ⅰ,是先將各指標予以加權組合,成為綜合評分,再據以分出9等,基本等級。整個製作邏輯,依循一般的數量模式,但受限於資料(模式建立當時,危機公司樣本不足),於設定權數,加入較多的常識判斷。 以下就目前的執行作說明,本模式發展開始於80年、確定於88/3,本文主要節自:「TCRI新版方法簡介」(貨幣觀測與信用評等第16期,88/3出版)。 查看完整內容 本文為付費文章,立即訂閱觀看全文 ➢ 相關關鍵字: 46期 ➢ 延伸閱讀 TCRI效力檢證專文─銀行放款利率與信用評等關係之探討 地雷股再搜索─上市公司APL財務壓力測試結果 TCRI新舊法效力檢驗及比較
TCRI步驟Ⅰ,是先將各指標予以加權組合,成為綜合評分,再據以分出9等,基本等級。整個製作邏輯,依循一般的數量模式,但受限於資料(模式建立當時,危機公司樣本不足),於設定權數,加入較多的常識判斷。 以下就目前的執行作說明,本模式發展開始於80年、確定於88/3,本文主要節自:「TCRI新版方法簡介」(貨幣觀測與信用評等第16期,88/3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