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保險業因資本結構組成與其他一般產業不同,因此採用ROIC-WACC分析會失真。本文主要以「金融保險業」作為釋例,惟IFRS17於2026年開始適用,保險業財報中金融資產不再適用IFRS9覆蓋法,並且保險合約利益認列模式改變,在會計準則大幅變動期間,分析財務指標的意義不大,故本文僅針對金控、銀行及證券期貨業進行淺析。金融產業概述:金融產業係受高度法遵監管之行業,整體台灣金融產業分成四大部分:銀行業、保險業、證券期貨業以及金控體系。銀行業業務範疇涵蓋法人金融與個人金融。銀行的營運模式主要透過吸收存款與辦理匯款來取得營運資金,並支付相應的存款利息作為主要成本;獲利則以放款利息收入為大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