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害關係人的判斷與關係戶曝險的監控一向是金融體系的法遵重點,前者是非常規交易的管理,後者則是風險管理。由於資訊零散,「TEJ集團觀察家」(以下簡稱觀察家)的客戶常會期待能由其中的TGPS (TEJ集團系統)直接判定是否為集團成員或關係人。但就我們對法規的理解,此期待並不實際。較合理的作法是以TGPS為底,搭上內部自然人資料,再行篩選過濾與彙整。
由於會計學理對「關係人」有較清楚的邏輯,故還是從會計的IAS 24理解「集團」(IFRS 10)與「關係人」的本然差異;再就金融法規的列舉式定義,逐一檢視TGPS於下二情境之應用:防範利益衝突、控管曝險集中度。不過金融法規浩瀚,本文僅檢視銀行法與金融控股公司法(以下簡稱金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