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中國上市公司併購交易頻繁。在併購過程中,由於標的企業資產未來盈利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加上交易雙方存在資訊不對稱,被併購企業在標的企業資產價值方面掌握的資訊通常多於併購企業,因此為防止標的資產價值被高估及保障自身利益,目前中國上市公司普遍要求交易雙方簽訂業績承諾補償協議。中國證監會也於2014年發布《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對於業績補償作了如下規定,交易對方應當與上市公司就相關資產實際盈利數不足利潤預測數的情況簽訂明確可行的補償協議。由於補償協議相當複雜,本文僅先就被併方對併購方業績補償,併購企業之會計處理進行探討,其餘之後再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