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國企改革的意涵及對臺商的影響

  • 李沃牆
中國大陸自1978年「十一屆三中全會」實施改革開放以來,國有企業改革一直是經濟體制改革核心與重要推動力量。這些改革的方向和內涵包括:放權讓利、國營企業利改稅、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國有資產評估和管理、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國有經濟布局、混合所有制、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等政策和措施。 自改革三十多年來,大陸從放權讓利、激發企業活力,嘗試在所有制方面做出許多突破性的改革。然而,這些改革仍無法擺脫政企不分、效益低落,甚至扭曲資源配置的缺失。由於政企不分、產權不夠清晰等原因,以致大陸國有企業出現國有資產管理混亂、國有資產流失,以及國有企業股權資本收益沒有被全體國民合理分享、國有公共礦產資源資本化收益被部分人過度佔有、資本收入顯著地拉大高收入與低收入居民收入差距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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