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滬深市場風險警示新規範之分析

  • 高妮瑋、陳惠玲
鑑於ST股(低價股)瘋狂炒作之亂象,上海證券交易所(簡稱,上交所)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簡稱,深交所)於2012年中全面檢討退市制度,進而於2012/7發佈新修訂的《上市規則》。修訂重點之一是「風險警示」專章。「風險警示」即原《上市規則》中的「特別處理(Special Treatmenet,一般簡稱ST)」在企業危機預警模式的學術研究上,常借用為「違約事件」。TEJ發展的「中國企業信用風險指標(China Corporate Credit Risk Index,簡稱CCRI)」雖未直接以ST作為違約事件,但ST之處置具情報內涵,有助於專業判斷,故特以本文說明「風險警示」規範之修訂及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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