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CSR、 信用評等 中國滬深市場風險警示新規範之分析 2013-03-05 高妮瑋、陳惠玲 鑑於ST股(低價股)瘋狂炒作之亂象,上海證券交易所(簡稱,上交所)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簡稱,深交所)於2012年中全面檢討退市制度,進而於2012/7發佈新修訂的《上市規則》。修訂重點之一是「風險警示」專章。「風險警示」即原《上市規則》中的「特別處理(Special Treatmenet,一般簡稱ST)」在企業危機預警模式的學術研究上,常借用為「違約事件」。TEJ發展的「中國企業信用風險指標(China Corporate Credit Risk Index,簡稱CCRI)」雖未直接以ST作為違約事件,但ST之處置具情報內涵,有助於專業判斷,故特以本文說明「風險警示」規範之修訂及影響。 查看完整內容 本文為付費文章,立即訂閱觀看全文 ➢ 相關關鍵字: 100期 ➢ 延伸閱讀 中國大陸上市公司財務危機事件之探討 新舊CAS與IFRS之比較─中國石化 新舊CAS與IFRS之比較─上海石化
鑑於ST股(低價股)瘋狂炒作之亂象,上海證券交易所(簡稱,上交所)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簡稱,深交所)於2012年中全面檢討退市制度,進而於2012/7發佈新修訂的《上市規則》。修訂重點之一是「風險警示」專章。「風險警示」即原《上市規則》中的「特別處理(Special Treatmenet,一般簡稱ST)」在企業危機預警模式的學術研究上,常借用為「違約事件」。TEJ發展的「中國企業信用風險指標(China Corporate Credit Risk Index,簡稱CCRI)」雖未直接以ST作為違約事件,但ST之處置具情報內涵,有助於專業判斷,故特以本文說明「風險警示」規範之修訂及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