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CSR、 信用評等 轉換公司債會計處理之探討 2010-01-05 方順逸閻逸平 發行轉換公司債(以下簡稱CB)為企業常用的籌資管道,其會計處理於36號公報規範,定義CB對發行者係屬複合金融商品,包含二項組成要素,分別為負債組成要素及權益組成要素。原則看似簡單但實務上主要面臨問題有三 查看完整內容 本文為付費文章,立即訂閱觀看全文 ➢ 相關關鍵字: 81期 ➢ 延伸閱讀 EPS的分母怎麼算?──加權平均股數計算之說明 台灣財報與美國財報20-F之比較-以2006年台灣發行ADR公司為例 持股信託之節稅效果 —以鴻海郭台銘為例
發行轉換公司債(以下簡稱CB)為企業常用的籌資管道,其會計處理於36號公報規範,定義CB對發行者係屬複合金融商品,包含二項組成要素,分別為負債組成要素及權益組成要素。原則看似簡單但實務上主要面臨問題有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