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編指標」之試作

  • 謝銘元
「公司治理」之重要性漸受產官學各界關注,而OECD(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及GMI(Governance Metrics International)等權威機構均將「財務資訊及透明度」(Disclosure and Transparency)納入評量企業「公司治理」之重要變數,顯見其重要性。 我們認為,企業之財報重編情形即為評量其財務資訊揭露品質最直接且客觀之利器,惟目前實務上,仍未見有機構將「財報重編情形」納入「財務資訊及透明度」之評量指標。 財務報表為外部人評價公司之重要依據,故公司所公告之財務報表均應由審慎之程序編製,以確保財報之允當表達。若公司重編其財報,即顯示外部人原依據之資訊有誤,可能導致決策錯誤而蒙受損失,故在評量公司財務資訊揭露品質時,應將財報重編情形納入主要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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