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CSR、 信用評等 持股信託之節稅效果 —以鴻海郭台銘為例 2008-05-05 黃聖茵 自2001年6月所得稅法增訂信託相關條文後,信託節稅便開始蔚為風氣,而公司大股東為了激勵員工及達到業績成長目標、避免員工分紅配股影響股東權益,故會自掏腰包付諸證券信託,將孳息配予員工,而股票信託仍可保有自身股權,可避免直接將股票贈與員工造成股權分散。 查看完整內容 本文為付費文章,立即訂閱觀看全文 ➢ 相關關鍵字: 71期 ➢ 延伸閱讀 EPS的分母怎麼算?──加權平均股數計算之說明 台灣財報與美國財報20-F之比較-以2006年台灣發行ADR公司為例 移轉訂價概述 ─以本國上市櫃公司為例
自2001年6月所得稅法增訂信託相關條文後,信託節稅便開始蔚為風氣,而公司大股東為了激勵員工及達到業績成長目標、避免員工分紅配股影響股東權益,故會自掏腰包付諸證券信託,將孳息配予員工,而股票信託仍可保有自身股權,可避免直接將股票贈與員工造成股權分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