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上市公司財務危機事件再定義

  • 陳惠玲
CCRI要以數量方法及市場模式建立信用評等的基線(baseline),此二方法能運作的前提是:有意義的財務危機事件(或違約事件)──事件內容及時點均能清楚界定。 看來容易,因此本刊於第64期就依現有文獻整理出來:「中國大陸上市公司財務危機事件之探討」。不過,當我們開始檢閱各公司資料時,卻發現事實不然,最明顯的是「借款逾期」的時點常早於會計師簽證意見、及特別處理(ST)。故本期再費一點篇幅,重行討論財務危機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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