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災難不賣股票」到「災難投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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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禽流感的威脅加大,台灣投資人心生恐慌,台股也受衝擊,指數下挫至五千六百多點。與今年高點六千四百多點相比,已下挫八百點,幅度逾一成。 旅日投資專家邱永漢先生曾在相關著作中,明確指出:「災難不賣股票」。意指災難發生後,投資人群情恐慌,常在壓力下低價出售股票,但事後證明售股並不明智。一家澳洲ipac財務公司曾作研究,統計二次大戰至一九九八年止,全球總共發生過廿六次重大災難,每次事件發生時,國際股市都大幅下跌,平均跌幅約八‧一﹪,但事過境遷之後,國際股市都上漲。事件發生後廿二天,平均上漲四‧五﹪,六十三天後平均上漲六‧九﹪,一二六天後平均上漲一二‧九﹪。以台灣為例,一九九八年之後,曾發生兩國論事件,二千年政黨輪替,二○○一年有911恐怖攻擊及納莉水災,二○○三年初有SARS事件。但這些政經事件發生後半年,台股多半大幅上漲。本刊在以往曾多次刊出專文與實證研究,也大力主張「災難投資法」。災難發生時,不但不賣股票,反而應逆勢加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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