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風險之模型效果檢驗─以台灣金融業為例

  • 敬永康
自本刊第二十五期以來,我們陸續介紹各種知名的信用風險模型,並在新版巴賽爾協定草案發佈後,以相當的篇幅,就財務模型的精神架構針對新版協定中意義皆以說明,其中更說明了信用風險模型運作的關鍵,主要還是在他的原料上,即信用風險成分(Risk Compoment),其中包括違約機率(PD)、違約損失率(LGD)、到期期間(Maturity)、違約暴險額(Exposure at Default),另外還有分散效果(Granularity),這些風險成分隨著地區的不同通常有很大的差異。因就如我們在第30期中對於市場風險回顧檢驗所述,僅套用國外的風險模型而未對於其所需資料做完整的檢驗測試,則GIGO的狀況必然發生,在閱讀完本文後,讀者將發現信用風險有存在相同的問題,且其情況更加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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