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評等、 166期、 161期 市場法乘數因子拆解及實證-以台灣市場為例 2018-11-05 李昌峻、羅靖霖 企業評價的方法主要有三種,分別為收益法、市場法及資產法。其中,資產法是推估重新組成或取得評價標的所需的對價,依目前評價準則公報的規定 ,不可作為評價的唯一方法,因此,較常見的評價方法就屬收益法及市場法。不過由於收益法需估計標的公司的預期未來現金流量及資金成本數字,將涉及較多的判斷及假設,市場法為相對評價法,係以同時期市場上可類比公司的乘數值表現,來作為計算標的公司價值的依據。 查看完整內容 本文為付費文章,立即訂閱觀看全文 ➢ 相關關鍵字: 台股、 企業評價、 134期 ➢ 延伸閱讀 銀行業股票之公允價值試評:以上海商銀為例 如何解讀不動產貸款面的資訊? 無市場流通性折價理論與文獻回顧
企業評價的方法主要有三種,分別為收益法、市場法及資產法。其中,資產法是推估重新組成或取得評價標的所需的對價,依目前評價準則公報的規定 ,不可作為評價的唯一方法,因此,較常見的評價方法就屬收益法及市場法。不過由於收益法需估計標的公司的預期未來現金流量及資金成本數字,將涉及較多的判斷及假設,市場法為相對評價法,係以同時期市場上可類比公司的乘數值表現,來作為計算標的公司價值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