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CSR、 信用評等 談員工分紅配股的詭論(Paradox)-39號公報實施前後,財報的調整與分析 2009-09-05 鍾俊文錢素英謝一弘 立法院在二年多前修正商業會計法,允許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費用化,而在此之前,會計準則委員會公布39號公報,對員工配股問題給予明確規範,主管機關並決定在民國2008年度正式實施(以下稱新制)。而今(2009)年5月公布的上市櫃及公開發行公司的最新財報,已依39號會計新公報編製。由於2008年以前及2008年以後的財報,適用不同會計準則,其間產生的歧異很大,因此學術界及實務界在作跨期財報分析時,必然發生困擾。本文試圖依39號公報相關規定,向前追溯調整各公司2003年至2007年財報;並討論若未調整財報,分析時可能產生的重大偏誤,因公司當局可大幅操縱(manipulate)損益表,誤導財報分析者與投資大眾。 查看完整內容 本文為付費文章,立即訂閱觀看全文 ➢ 相關關鍵字: 79期 ➢ 延伸閱讀 EPS的分母怎麼算?──加權平均股數計算之說明 台灣財報與美國財報20-F之比較-以2006年台灣發行ADR公司為例 持股信託之節稅效果 —以鴻海郭台銘為例
立法院在二年多前修正商業會計法,允許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費用化,而在此之前,會計準則委員會公布39號公報,對員工配股問題給予明確規範,主管機關並決定在民國2008年度正式實施(以下稱新制)。而今(2009)年5月公布的上市櫃及公開發行公司的最新財報,已依39號會計新公報編製。由於2008年以前及2008年以後的財報,適用不同會計準則,其間產生的歧異很大,因此學術界及實務界在作跨期財報分析時,必然發生困擾。本文試圖依39號公報相關規定,向前追溯調整各公司2003年至2007年財報;並討論若未調整財報,分析時可能產生的重大偏誤,因公司當局可大幅操縱(manipulate)損益表,誤導財報分析者與投資大眾。